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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1年度团总支负责人述职报告会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1-12-06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团总支负责人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按照《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》(团组字〔2021〕1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有关要求,校团委决定将举行绥化学院2021年度各团总支负责人述职报告会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述职对象

各院系团总支负责人

二、述职内容

述职内容要按照《办法》要求,紧密结合工作实际,围绕各团总支2021年度在引领力、组织力、服务力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贡献度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、存在的问题不足和2022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,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:

1.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。包括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;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;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情况;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。

2.加强团的基层建设“命脉工程”推进情况。包括团员发展、团组织关系转接、团费收缴、“推优”入党等基础团务开展情况;团干部教育培训、选优配强、从严管理情况;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、开展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。

3.围绕党政中心、提升大局贡献度工作开展情况。如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相关志愿服务情况;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情况等。

4.落实全面从严治团,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。包括贯彻“党管青年”原则、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、“党建带团建”落实情况;院系共青团、学生会改革情况等。

附件: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

共青团绥化学院委员会

2021年12月6日